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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高质量生长建设投资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
一、海口市高质量生长建设投资基金定位
海口市高质量生长建设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是由海口市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海口市政府投资母基金,主要投向海口市重点园区、重点产业以及国企改造等领域。除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外,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原则上接纳“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本申报指南及遴选设施适用于子基金(含项目制专项子基金),直投项目另行划定。
二、子基金申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境内申请机构
1.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挂号立案;
2.子基金申请机构注册资源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纪录等情形;
4.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境外申请机构
1.经所在国家或区域羁系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治理营业,具备当地羁系机构揭晓的允许证件;
2.净资产不低于200万美元或等值钱币;
3.谋划治理境外投资基金,延续运营3年以上,有优越的投资业绩,健全的治理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
4.未受所在国家或区域羁系机构的重大处罚,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羁系机构的立案考察。
三、子基金治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治理资质
依法设立有牢固营业场以是及与其营业相顺应的软硬件设施,根据划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挂号立案,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子基金治理机构须由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担任,注册资源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治理团队
子基金治理机构应配备稳固的治理团队,至少具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治理事情履历的高级治理职员。子基金治理机构应具有优越的职业操守和信誉以及风险肩负能力,其高级治理职员、治理团队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三)投资能力
子基金治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通俗合资人(合资制)或治理团队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乐成退出的股权投资案例。
(四)风险控制
子基金治理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治理制度健全,治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备严酷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议机制、投后治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政治理制度。
(五)募资能力
1.子基金治理机构应向《私募投资基金监视治理暂行设施》等羁系部门规章制度所划定的及格投资者召募资金。以合资企业、左券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搜集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子基金的,子基金治理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及格投资者,并合并盘算投资者人数。子基金治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相符国家相关政策律例划定的及格投资者要求。
2.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申报方案由子基金申请机构卖力提交。申请新设子基金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经召募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40%资金(不含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部门),并应提供子基金社会出资人的出资准许函、出资能力证实等质料。
3.子基金申请机构必须准许自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投资决议机构做出有用投资决议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子基金的工商注册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立案事情。
4.已设立的子基金申请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的,需赞成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平价出资并宽免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罚息及享有子基金已投资项目收益(若有)。
四、子基金设立要求
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或对已设立子基金出资,子基金须相符下列要求:
(一)组织形式和类型
子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资制。
(二)注册区域
子基金注册在海南省海口市。
(三)基金规模
子基金规模原则上应与其治理机构的投资能力相匹配。子基金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制子基金可不受基金规模限制。
(四)出资比例
子基金向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申请的出资比例不跨越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的30%。
(五)子基金治理机构或其关联方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
子基金治理机构或关联方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1%。子基金接纳有限合资制设立的,子基金治理机构或关联方作为通俗合资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1%。
(六)存续限期
子基金存续期一样平常不跨越10年,且存续限期不跨越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的存续期。
(七)出资顺序
市高质量生长基金予以末位出资到位。市高质量生长基金与省政府投资基金、中央政府投资基金等配合参股提议设立子基金的,根据省、国家有关划定执行。
(八)投资领域
重点产业子基金:支持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手艺、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新质料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生长。
重点园区子基金:支持江东新区、高新区、综保区和中兴城等重点园区的产业集聚,推动形成“一园区、一基金”生长名目。
支持海口市国企改造:支持海口市国企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和产业孵化等多种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实现高质量生长。
(九)投资阶段
子基金可对各个阶段的企业举行投资。
(十)投资地域
子基金投资海口市内企业的金额应不低于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额的1.5倍。海口市内企业应开展实质谋划流动,并包罗下列情形:
1.子基金所投企业注册职位于海口市内,且投资额应不少于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额;
2.子基金存续期内,所投企业迁入海口市内、被海口市内注册的企业收购或者在海口市内设立子公司,以及子基金社会出资人在海口市内设立子公司;
3.子基金设立后,子基金治理公司在管的其他非海口市内政府投资基金新增投资的注册在海口市内的企业。
(十一)投资限额
对统一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跨越该子基金规模的20%(项目制子基金除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不受上述比例约束。
(十二)治理用度
子基金治理公司每年根据不跨越子基金规模的2%收取治理费,且对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的收取治理费的尺度不得高于其他出资人。
(十三)收益分配及亏损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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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基金各出资方应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分配或亏损肩负方式。
子基金按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原则上接纳“先回本后分利”的方式向投资人举行分配。
市高质量生长基金以出资额为限肩负有限责任,且不得向其他出资方准许投资源金不受损失,不得准许最低收益。
(十四)优先购置权及让利机制
1.为更好地施展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的指导作用,激励子基金投资于在海口市内注册的项目,市高质量生长基金设置以下奖励机制:
(1)优先购置权。子基金存续期内,知足本申报指南及遴选设施要求的子基金,其治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可以申请优先购置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经市高质量生长基金赞成后实行购置。
(2)让利。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在收回对子基金实缴出资后,以其享有的子基金所有超额收益为上限,可以凭证详细情形向知足本申报指南及遴选设施要求的子基金治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举行让利,但不得准许子基金治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投资源金不受损失,不得准许最低收益,国务院尚有划定的除外。
子基金存续期竣事仍未能完成整理,且子基金治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又不选择购置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有权处置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且不予让利。
2.优先购置及让利方式如下:
(1)优先购置。子基金存续期内,激励子基金出资方或其他投资者购置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所持子基金份额。一致条件下,子基金出资方优先购置。在子基金注册之日起3年内(含3年)购置的,以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购置的,以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原始出资额及从第4年起根据转让时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盘算的利息之和转让;跨越5年的,转让价钱凭证同股同权原则按那时市值确定。
(2)让利。为更好施展财政资金指导作用,以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可以获得的超额收益为限,按子基金返投义务完成情形对治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执行分档让利。子基金投资市内企业金额到达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额2倍、2.5倍和3倍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可划分将该子基金投资所得超额收益的20%、40%和60%举行让利。
(十五)投资决议
子基金接纳市场化机制运作,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子基金投资决议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介入子基金投资决议委员会的决议,但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投资决议委员会的外部考察员,考察员有权列席旁听子基金投资决议委员会聚会,查询投资决议相关质料,并提出质询和意见。
(十六)风险控制
1.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营业: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营业;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物、非保本型理财富品、保险设计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举行肩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刊行信托或聚集理财富品召募资金;
(7)其他国家执法律例制止从事的营业。
2.资金托管
子基金资产应当委托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举行托管,确立基金专户举行托管。托管机构由子基金治理公司自行确定,托管机构应相符以下条件:
(1)确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天下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海南省地方性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2)具有托管履历,具备平安保管息争决托管营业的设施装备及信息手艺系统;
(3)有完善的托管营业流程制度和内部考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4)近3年内无重大过失及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纪录。
3.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强制整理及退出权
子基金治理机构投资未根据本申报指南及遴选设施、子基金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执行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有权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暂停该基金投资。对整改及格的子基金治理机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可恢复其基金投资;对整改不及格的子基金治理机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有权启动子基金整理程序,并转达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有权单方选择退出,子基金其他出资人须签署一切需要的文件或推行所有需要的程序以确保市高质量生长基金退出,退出价钱根据子基金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盘算,并不低于投资源金余额及按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出资到位当日一至五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订价基准盘算的收益之和,因市高质量生长基金退出而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子基金申请机构和治理机构配合肩负:
(1)子基金通过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投决会之日起9个月内,未按划定程序完成设立的;
(2)市高质量生长基金资金拨付到子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子基金未完成任何投资项目的;
(3)子基金主要投资领域和偏向不相符政策目的的;
(4)子基金未按协议约定投资的;
(5)其他不符正当律划定或协议约定情形的。
4.信息披露
子基金治理机构应当确立子基金重大事项披露制度。子基金须定期向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提交子基金运营讲述、经审计的子基金财政讲述和托管讲述等,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视事情需要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子基金举行审计。
5.赏罚机制
(1)对子基金治理机构弄虚作假诱骗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或不按划定用途使用、截留挪用、虚耗虚耗市高质量生长基金资金等行为,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有权予以果然训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有权启动子基金整理程序。
(2)子基金治理机构在子基金运营中存在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水平接纳果然曝光、行业训斥、强制退出等措施,追究其响应责任。子基金治理机构存在被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情形,自该等行为或情形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子基金治理机构、申请机构以及相关职员皆不得向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申请设立新的子基金或对已设立子基金出资。
五、子基金治理机构遴选程序
(一)征集
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根据投资计划和营业需要,面向社会公布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申报指南及遴选设施,请申请机构上岸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二)申报
申报接纳递交电子质料和纸质质料相连系的方式。子基金申请机构将包罗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电子质料发送至官方邮箱hkjkzb999@163.com,经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初审以为无需弥补的,再提交纸质质料;如经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初审反馈需弥补资料的,申请机构需完善电子申报质料重新提交,如重新提交后的申报质料仍未通过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初审,则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机构的申报。纸质质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6本举行公章用印,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机构对申请质料的正当性、真实性、有用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三)尽和谐决议
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凭证内部决议流程,对申报质料举行筛选,自行或约请第三方机构对子基金申请机构、治理机构(或拟设机构方案)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考察,体例尽职考察讲述并举行投资决议。
(四)公示
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将通过审定的拟相助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事情日。
(五)实行
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考察异议不确立的,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公司向市高质量生长基金治理委员会立案后,将与子基金治理机构开展子基金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项执法文件的起草、谈判、修订事情,形成最终版本,在相关投资条件已杀青后,由市高质量生长基金签署盖章和举行资金拨付。
除果然征集外,市高质量生长基金可在推行相关程序后约请相关机构设立子基金,但应在批准设立子基金前予以公示。
六、名词释义
申请机构:指提议设立基金的机构,主要职责为制订有关执法文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并筹建基金。
治理机构:指基金产物的召募者和治理者,主要职责为根据基金条约的约定,卖力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子基金治理机构须由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担任。
治理机构关联方:指治理机构的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关联方(受统一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控制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治理人、投资类企业、冲突营业企业、投资咨询及金融服务企业等)。
附件:海口市高质量生长建设投资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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